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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2-01-30 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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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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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报考艺术类专业中艺术设计、工业设计、雕塑、摄影、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控制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折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折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

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在考生文化课和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工业设计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其余专业按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

(2)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在考生文化课和省播音编导类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折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折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40%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60%。

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在考生文化课和省播音编导类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

(3)以上原则若有调整以教育部及招生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 、学费标准:按陕西省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艺术类9000元/年。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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