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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安邮电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2-01-30 来源:西安邮电大学(原西安邮电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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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西安邮电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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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达到各省(市、区)要求合格线,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对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各专业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

(1). 非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我校所设考点省份(甘肃省、江苏省、辽宁省、福建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我校校考成绩合格,(美术类统考成绩必须合格)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专业课科目成绩,择优录取。我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专业课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2). 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凡报考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陕西考生,身体状况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必须达到陕西省招生办统一组织的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课联考合格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陕西省规定分数线,根据考生填报院校志愿,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1). 非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我校所设考点省份(甘肃省、江苏省、辽宁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合格,(设有编导类统考或联考的省份,统考成绩必须合格)按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我校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成绩,按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2). 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凡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陕西考生,身体状况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必须达到陕西省招生办统一组织的编导类艺术专业课统考合格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陕西省规定分数线,根据考生填报院校志愿,按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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