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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贵州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外)


时间:2012-01-30 来源:贵州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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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贵州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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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12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省外)

志愿填报及录取

获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艺术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各省(区)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区)招生办(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专业招生计划的120%(超过120%我校分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对各专业文化成绩排名在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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