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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海南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01-28 来源:海南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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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海南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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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普通一本批次控制线的70%以上(含70%),其他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艺术类相应批次控制线。

2、海南省考生按照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如果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考生还须统考合格),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按照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考生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考生。

3、音乐表演(古筝)和音乐表演(二胡)按照古筝和二胡校考成绩进行单独排名和录取。

4、艺术设计(服装表演)高考体检身高结果必须是1.70米(含)以上。

5、海南省考生只录取参加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的专业,其他省份考生只录取校考合格证上的专业。

6、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计划时相应专业计划设置为0,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则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7、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考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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