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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大学艺术类专业术科单考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2-01-27 来源:广州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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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大学艺术类专业术科单考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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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术科单考录取原则

成绩公布及录取

1.艺术类专业术科单考不分初试和复试,以一次考试成绩决定合格证名单。术科合格证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布并将合格证邮寄给学生本人;发放的专业合格证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
    2.美术类录取原则:在同一志愿中按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40%,单考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6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录取原则:凡考点术科分总成绩前3名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音乐类(或播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其余入围的考生,在同一志愿中将按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单考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7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影视编导)录取原则:在同一志愿中将按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单考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7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

5.音乐类录取原则:凡考点术科【分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与钢琴)、舞蹈编导三个专业方向统计】总成绩第一名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音乐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其余入围考生,在同一志愿中将按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单考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7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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