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2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2年华南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外省)


时间:2012-01-27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2年华南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外省)

也可进入 华南师范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类2012年(外省)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录取:4月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密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我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原则:文化、专业成绩上线,先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60%,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招生计划的40%。入学后,新生进行专业复试,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培养: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美术学院大力进行教育教学改革,2012级新生继续实行“1+3”培养模式,即大学第一年不分专业方向进行学科基础学习,从第二年开始经考试选拔进入专业方向学习。美术学专业开设油画、国画、设计等三个专业方向,艺术设计专业开设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产品设计等三个专业方向。

3、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