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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科技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时间:2011-05-03 来源:湖南科技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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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也可进入 湖南科技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学校概况

湖南科技大学位居国家“两型社会”建设试点区长株潭城区枢纽、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 学校实行中央与湖南省共建、以湖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面向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在校本科生人数32000余人。学校200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2008年进入国家新增博士授权单位建设规划。

一、历史沿革

学校起源于北宋庆历年间兴办的湘潭县学。解放前夕成立的湘北建设学院,是学校的前身。之后,在这片湖湘文化的厚土上,又创建了湘潭工学院和湘潭师范学院。湘潭工学院是原煤炭部在南方的唯一一所本科院校,具有较强的工科和社科基础; 湘潭师范学院是湖南省第二大本科师范院校,具有较强的文科和理科优势。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本就一路相连、一墙之隔的两所全日制本科院校合并组建成湖南科技大学,铺开了建设和发展的宏伟画卷。

二、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3107亩,建筑面积93万多平方米,文献总量413.4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5亿元。拥有产业经济学等8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机械设备健康维护、煤矿安全开采技术等1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 及3个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有教学实验室(中心)79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基础实验室13个,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实验室11个;安全培训中心为国家级培训中心, 工程检测中心具有国家建筑工程一级实验室资质、桩基工程检测资质和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有固定的校外实习基地98个,其中湖南省优秀实习基地15个。

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67人,教授近300人,博士400余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首届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6人,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人,“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4人,“湘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5人,湖南省教学名师、十佳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7人, 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46人,湖南省学科带头人21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148人。

四、人才培养

学校设有20个学院,76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17个;拥有19个一级学科、 12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和教育硕士、工程硕士、高校教师硕士学位授予权,在校硕士研究生达到1700多人。近年来,学校主持教研教改课题360多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 其中一等奖1项,省级优秀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共39门;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等赛事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 连年获评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就业率和考研录取率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连续3年荣获“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五、科学研究

近年来,学校主持科研项目270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攻关、“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防基础研究、国家“948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计划项目200余项; 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60余项,申请和获得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200多项,推广新技术70多项,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200多亿元。学报自科版和社科版均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中国核心学术期刊, “毛泽东研究”专栏被评为全国社科学报优秀栏目。

六、对外交流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产学研合作与交流,努力为建设“两型社会”、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学校加强对外交流,与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40余所高校开展了合作办学和科学研究, 并有多批在读学生赴国外、境外交换项目或攻读硕士学位,50多名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国家汉语推广办公室委派赴泰国等国家开展对外汉语教学。

七、奖助体系

学校建成了学校-学院-学生自治组织-班级四级资助工作网络,完善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毕业生学费缓免、社会资助、 学生互助等为主体的“奖、贷、助、补、减”多元化资助体系,实现了“让经济困难学生有学上、上好学”的目标,多次获全省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学校也设立了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特殊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 校级最高奖学金达4000元/人·年,奖励面达30.5%。

“西南云气来衡岳,日夜江声下洞庭。”沐浴湘风楚雨,承载湖湘灵韵的科大人将进一步弘扬和创新矿业与教师教育办学特色,以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建设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进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艺术学院及专业介绍

艺术学院始建于1987年,其前身是湘潭师范学院直属艺术教研室,1995年成立美术系,2003年原湘潭师范学院美术系与素质教育部合并成立艺术学院,艺术学院是湖南科技大学最有朝气和社会影响力的学院之一。

艺术学院由美术、艺术设计、雕塑、音乐四个系组成,设有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音乐学四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和一个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覆盖八个二级学科)。另设有省级设计平台“湖南省中小型机电产品设计中心”, 校级研究所有“中国书画与现代设计研究所”和“艺术作品实践与产业化研究所”。已为国家输送了3000余名本科和硕士毕业生,现有在校学生1800余人。艺术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95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0人, 在国家级专业刊物、展览发表论文、入选作品360余幅/篇,演出比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20余项,出版专著、画册、教材40余部、完成省市级科研课题40项,还有国家级、省级课题在研。

学院拥有一栋9000余平方米、现代化程度较高的美术教学大楼、艺术设计、音乐和雕塑教学用房8000平方米;资料室有藏书1万余册,期刊60多种、多媒体教学及素材光盘100余套;学院现有价值1200余万元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为热爱并立志献身艺术事业的广大学子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

艺术学院坚持育人为本、特色发展的方向,强调基础教学、强调广收博览、强调创造性思维与创新能力的开发与培养、强调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稳步上升。近几年,学生在各级展览和比赛中入选、 报刊杂志发表和获奖的作品与论文500余幅/篇,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美术学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中、高等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美术教学、创作、辅导、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中国画(含书法、篆刻)为必修课程,油画、版画、水彩画、雕塑为选修课程。

主干学科:艺术学、文学、工学。

主要课程:美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美术鉴赏与批评、中国民间美术、透视学、解剖学、构图学、心理学、美术教育学(含美术教育原理和美术教学论)、中小学美术教学论、美术教学实践(见习、实习)、绘画基础(素描、色彩、创作思维)、 绘画表现(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雕塑)、设计基础、工艺基础、设计与制作、书法、篆刻等课程。修业年限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具有现代艺术设计理念和创新意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熟练的专业技巧,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策划及规划、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亦可在中高等学校从事艺术设计专业教学与管理工作。分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工业产品造型设计三个专业选修方向。
主干学科:艺术学、文学、工学。

主要课程:中外艺术设计史、透视学、解剖学、构图学、设计素描、色彩、图形创意、文字应用设计、人体工学、装帧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企业形象策划、产品造型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展示设计、公共设施设计、室内设计、二维动画、 网页设计、设计手绘表现、摄影、计算机辅助设计等。修业年限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雕塑

培养目标:本专业强调造型基础,同时注重将创新理念、艺术方法论引入基础教学,培养能从事城市雕塑、装饰雕塑、创作、规划、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亦能在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从事雕塑教学工作。

主干学科:艺术学、文学、工学。

主要课程:美术概论、透视学、解剖学、中外美术史、中外雕塑史、结构素描、浮雕、泥塑、陶瓷、雕塑创作、综合材料等。修业年限五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音乐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分钢琴、声乐、舞蹈、理论、作曲、器乐、指挥等方向,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巧,能在中、高等学校从事音乐教育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亦能在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培训、 演出和管理方面的工作。

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合唱与指挥、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音乐美学、声乐、钢琴、理论作曲、中国当代音乐、歌曲写作、乐队编配、电脑音乐制作、舞蹈与编导、音乐论文写作、 器乐合奏、视唱练耳等。修业年限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层次 学制 学费标准 招生省份
美 术 学 90 本科 四年 8000元/年 湖南、江苏、福建、湖北、浙江、山东、广西、安徽、江西、广东、山西、河南
艺术设计 90 本科 四年 8000元/年
雕    塑 20 本科 五年 8000元/年
工业设计 60 本科 四年 8000元/年
音 乐 学 90 本科 四年 6000元/年 湖南、江苏、福建、湖北、浙江、河南、安徽

报考须知

(一)专业要求: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中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专业招收参加美术类统考的考生,音乐学招收参加音乐类统考的考生, 我校2011年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

(二)录取规则:考生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占60%, 文化成绩占40%计算综合分(60×专业/专业满分+40×文化/文化满分)进行排名录取,音乐类考生适当考虑专项。

(三)入学及复查: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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