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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辽宁财贸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时间:2011-05-01 来源:辽宁财贸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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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辽宁财贸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也可进入 辽宁财贸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辽宁财贸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本科院校。2008年9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全国首批由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高校的四所高校之一。

学院位于美丽的海滨旅游疗养胜地——葫芦岛市兴城海滨风景区。面对一望无际的渤海,背靠郁郁葱葱的首山,西临六百年宁远古城,遥望佛岛袅袅青烟。校园环境优美,坐拥城、泉、山、海、岛,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合于一身,历史文化底蕴丰厚,气候宜人,距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仅5公里,交通便利,是理想的办学之地。学院建有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数字语音室、体育馆等教学基础设施,拥有现代化的教学、科研、体育运动和生活服务设施,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子提供了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我院开设的艺术类专业有艺术设计、表演(主持人方向)、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均为文理兼招,学制四年,学费14000元/年(以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辽宁省艺术类考生的报考要求和对我院的热望,更多更好地为辽宁省培养和输送艺术类专门人才,我院2011年将全部艺术类计划投放在辽宁省,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11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艺术设计专业用美术加试合格证,表演(主持人方向)用播音与主持艺术加试合格证,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用广播电视编导加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地址:辽宁省兴城市高教园区新东路14号 邮编:125105

咨询电话:0429-5418555、5418666、5418000(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lncm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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