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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延边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时间:2010-03-01 来源:延边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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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延边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也可进入 延边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一、学校简介

延边大学始建于1949年,是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

学校设有20个学院,拥有10大学科门类的70个本科专业。有13个国家、省级重点学科,7个国家特色专业,3个省特色专业,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涵盖了理、工、农、医、文、史、经、法等11大学科门类。其中招收艺术类学生的学院有两个,分别为艺术学院和美术学院。

艺术学院现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表演等5个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和中国少数民族艺术学三个硕士点。拥有一批在学术界颇有影响的专家、学者和中青年教师。现有专任教师115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44人,博士6人、硕士43人、吉林省突出贡献专家、教育部教指委成员、吉林省名师一人,吉林省中青年学术骨干1人。学生在国内外各项艺术赛事中成绩斐然,在“西部民歌大赛原声民歌独唱组比赛”、“CCTV全国青年歌手大赛”、全国“桃李杯”比赛、全国CCTV电视舞蹈大赛等比赛中均获得殊荣。舞蹈学科的《朝鲜民族舞蹈专业课程体系的改革与实践》被评为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艺术学院建院五十多年来,已为国家培养了各级艺术类专业人才四千余名,其中,许多毕业生在中央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央民族歌舞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乐团等全国著名文艺团体和艺术院校中任职,有的已成为国内外颇具名望的高级艺术人才。

美术学院现设有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等3个本科专业,开设有8个专业方向;具有美术学、艺术专业硕士(MFA)、高教硕士、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院拥有一批在学术界颇有影响的专家、学者和中青年教师。现有专任教师44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7人,博士3人、硕士29人。此外,学院还聘有10多位美国、韩国、日本等国内外专家学者作为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学院的教育教学成果丰硕,近年来在全国美展、全省美展、全国少数民族美展、中国环境艺术设计学年奖等权威性艺术赛事中取得了不菲的成绩。美术学院建院以来,共为国家培养了2千多名各级各类美术专门人才,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各地的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其中,许多毕业生在中央美术学院、人民日报、中央民族出版社等专业院校和单位就职并取得了突出成绩。

目前,校新校区已投入使用,在全新的教学环境中,延边大学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秉承“求真、至善、融合”的校训精神,认真践行“边缘觉醒,质量为本,突出特色,学术立校”的办学理念,努力向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国内有一定地位、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发展目标迈进。

二、学校名称

延边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84

三、校址

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四、办学类型及层次

以本科生教育为主,涵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专科生、留学生、成人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文理兼招。

六、招生范围

吉林、山东、河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

七、专业课考试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生本人必须持当地招生办核发的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到我校各考点报名。(吉林、辽宁两省考生需携带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2、我校在招生省份设有考生所报专业的考点,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省考点参加考试,辽宁省考生须到延边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考 点 招生专业 报名日期 考试日期
延边大学考点 (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学、表演 1月5日 1月6—7日
黑龙江哈尔滨考点 (黑龙江东方学院)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学、表演、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 2月19-20日 2月21日
山东潍坊考点 (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 2月12-13日 2月14-15日
内蒙古呼和浩特考点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师范大学)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学 待定 待定
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
河北石家庄考点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学、表演、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 待定 待定

八、招生计划

学院 招生专业 方向 招生人数 学制 学费(元/年)
艺术学院 音乐学 音乐理论 10 4 7000
音乐教育 4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0 7000
音乐表演 美声 40 8000
民族声乐
管乐
弦乐
民族器乐
钢琴
手风琴
舞蹈学 舞蹈教育 45 7000
表演 戏剧表演 20 7000
美术学院 美术学 美术教育 26 8000
绘画 油画 30 8000
中国画
雕塑
艺术设计 装潢艺术设计 64 9000
环境艺术设计
服装艺术设计
摄影

九、考试科目

表演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文化艺术素质,掌握戏剧、影视、播音与主持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能在戏剧、影视、广播电视领域中承担多项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表演基础与技巧、艺术语言基础与技巧、播音与主持艺术技巧、戏剧概论、中外戏剧史论、化妆艺术、形体基本功、声乐基础、节目制作等课程。
舞蹈学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较好的育人素质和舞蹈基本技能及实践、教学能力,能在学校、艺术团体、艺术(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单位从事朝鲜民族舞蹈、中国民间舞、芭蕾舞教学、创作、辅导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艺术概论、舞蹈概论、中外舞蹈史、音乐理论、芭蕾、现代舞、朝鲜民族舞蹈、中国民间舞、教学剧目、编舞技法等
音乐表演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较高的音乐表演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音乐表演、教学活动及科研活动能力;具有浓郁的中国朝鲜族音乐表演特色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表演、视唱、乐理、和声学、复调学、曲式学
音乐学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较高的音乐教育教学能力及音乐理论研究能力的;能在专业中小学、文化文艺团体、科研机构、出版社、广播电视等部门从事教育教学、音乐指导、理论研究、编辑能力;具有浓郁的中国朝鲜族音乐教育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音乐教学论、视唱、乐理、和声学、复调学、曲式学、声乐、钢琴、中外乐器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较高的音乐创作能力及音乐理论研究能力的;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科研机构、出版社、广播电视等部门从事音乐创作、理论研究、教学、编辑能力;具有浓郁的中国朝鲜族音乐创作特色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和声学、曲式学、复调学、管弦乐配器法、赋格学、钢琴演奏
美术学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人文精神、知识素养,掌握学校美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美术教育教学和研究能力,从事美术教育教学、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素描、油画、中国画、书法
绘画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人文精神、知识素养、并具备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从事绘画制作、教学、研究、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素描、油画、山水画、人物画、泥塑、创作
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人文精神、知识素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广告设计、室内设计、设计表现技法、摄影、服装设计

十、专业介绍

学院 招生专业 方向 考试内容
艺 术 学 院 音乐学 非师范类(理论方向) 初试:音乐学常识(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命题写作(音乐短文) 复试:演唱一首、乐器演奏基本乐科(听音笔试、乐理)、面试
师范类(教育方向) 初始:演奏键盘(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演唱一首。 复试:演奏一首、演唱一首(不得与初始重复)、基本乐科(听音笔试、乐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初试:演奏、演唱、歌曲创作、面试 复试:听音笔试、和声(一级关系转调)、演奏、演唱、器乐曲创作
音乐表演 美声 初试:演唱一首  复试:演唱二首、乐理 、听音笔试
民族声乐
管乐 初试: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复试:演奏(乐曲二首)、乐理(基础部分)、听音笔试
弦乐
民族器乐
钢琴
手风琴
舞蹈学 舞蹈教育 初试:形象测试、基本功测试、作品表演测试 复试:模仿测试、即兴表演、口试
表演 戏剧表演 初试:表演素质测试(即兴表演)、朗读(诗、小说、散文)、形体表演、演唱 复试:命题小品、朗读、口试
美 术 学 院 美术学 美术教育 色彩(180分钟); 素描(180分钟);
绘画 油画
国画
雕塑
艺术设计 装潢艺术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服装艺术设计
摄影

十一、文化课考试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获得我校《延边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者,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填报我校志愿。

十二、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综合成绩同等分值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非师范)音乐理论方向:专业测试成绩50%+文化课高考成绩50%。

4、吉林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吉林省统一录取原则即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100%。

5、其它专业:文化课成绩按招生计划的150%比例投档,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专业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参考后续学校志愿录取。

7、吉林省、黑龙江、辽宁省的朝鲜族考生招生比例为总计划数的50%。

十三、联系方式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

邮政编码:133002

学校校招生就业处:0433---2732477

艺术学院:0433---2435916

美术学院:0433---2435808

QQ:645692588

延边大学招生办

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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