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01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也可进入 南京师范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南京师范大学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它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南京师范大学现拥有仙林、随园、紫金三个校区,随园校区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着“东方最美丽的校园”之美誉。
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位点众多,拥有博士生导师数十余人,拥有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以及多个硕士、博士点。
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艺术专业本科生。
目录检索:
一、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方向)专业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三、美术学(含书法篆刻方向等)、艺术设计(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等)、动画专业<以上专业面向江苏考生,其中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面向江苏、山东考生>
四、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面向江苏考生>
五、音乐学(含师范、音乐理论、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舞蹈学专业<面向江苏考生>
六、音乐学(含师范、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面向江苏以外考生>
七、美术学(含书法篆刻方向等)、艺术设计(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等)、动画、摄影专业<面向江苏以外考生>
一、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隶属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电影电视学系。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学科专业齐全,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内含12个博士点),设有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文学院电影电视学系现有教授4名,副教授5名,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3名。
1999年,文学院正式招收“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生,其中的“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于2002年开始招生。“九五”期间,经严格论证与审批,文学院获准建立“电影学(含电视)”和“影视文学”两个硕士点。2003年,文学院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设立影视文学博士点。
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以下简称“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是南京师范大学校考艺术类专业,与国内同类专业或方向相比较,其显著的特色是:课程体系建立在“播音主持艺术”、“影视编导与制作”与“汉语言文学”三个平台之上,以宽口径教学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级复合型媒体人才。
(一)培养目标
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主持学、播音学以及影视艺术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文艺团体、影视传播与制作公司、企业宣传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节目主持、影视编导、广播电视播音与宣传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2011年,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面向江苏省以及山东省、安徽省招收本科生30名(文理不限),其中面向江苏招生22名(女生14名、男生8名),面向山东、安徽招生8名(男女不限),学制4年。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报考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委托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0日(2010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文学院。
3.报到办法: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2011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及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前来办理报到、缴费、领取专业准考证等手续。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4.考试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文学院。
6.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朗读(当场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当场随机抽题,限4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才艺展示,在下列两种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a)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等(不含器乐,伴奏带自备,配音带做成CD格式);b)朗诵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任选一种,限时2~3分钟)
(4)文学常识和综合素质考查(其中文学常识当场随机抽题)
专业考试四项满分300分,其中(1)项、(2)项、(3)项满分各80分,(4)项满分60分。
7.专业考试结果将于2011年3月底前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江苏省按男女分别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江苏省外考生不分男女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校考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参加我校2011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考试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等学校均认可且有效(其中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仅认可江苏省考生成绩)。其他认可我校2011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文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52、13770752447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江苏高校同类院系中是办学历史最久、学科层次最高、专业设置最齐全,规模最大,实验室及硬件设施条件最好的一所二级学院。学院成立于1995年4月,其前身南京师范学院新闻学专业始建于1964年,是江苏省唯一具有新闻学重点学科的院系。
学院现设有新闻系、广播电视系,广告系、新闻摄影系和新闻研究所、媒介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江苏省新闻人才培训中心也挂靠在本院。学院下设5个本科专业,即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摄影(新闻摄影方向)。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及文艺团体培养各类编导、策划及节目主持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21人(男生11名、女生10名,文理不限),面向湖北省、安徽省、山东省等三省招收6人(男女不限,文理不限)。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艺术的考生均可报考。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持报名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签发的2011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0日(2010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考试报到:考生持本人身份证、2011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办理专业考试报到手续。报到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2.考试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3.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4.考试形式:专业考试内容包括影评写作、编写故事、才艺展示、综合面试四部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影评写作满分100分、编写故事满分50分、才艺展示满分5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笔试部分:
①影评写作:考生在观看一部影视作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答题。此项主要考察考生对影视作品的鉴赏能力及写作能力。
②编写故事:考生根据给定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写一个故事。此项主要考察学生的想象力、艺术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
面试部分:
③才艺展示:主要测试考生的自然条件和考察学生掌握和理解艺术的基本情况。此环节中,要求考生自由展示自己的特长,可在演唱、演奏、舞蹈、朗诵、小品等五类中任选一项,时间不超过3分钟。请考生自带乐器(考场提供钢琴)、伴奏带及其他表演用品,考场提供放音设备。
④综合面试:包括以下两部分:
a、艺术评述:考生从所提供的艺术素材(包括文学、音乐和美术三类)中随机抽取一题进行即兴艺术分析与评价,时间不超过3分钟。此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艺术感悟和对艺术作品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以及艺术潜能。
b、考官提问:即兴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此环节除了解考生对专业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考生的性格、爱好、特长等基本情况外,还对考生的应变能力进行考察。
5. 我校将于2011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查询。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江苏省分别按男女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江苏省外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参加我校2011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等学校均认可且有效(其中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仅认可江苏省考生成绩),其他认可我校2011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 83598525、83598659、85891680
三、美术学(含书法篆刻方向等)、艺术设计(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等)、动画专业【以上专业面向江苏考生,其中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面向江苏、山东考生】
美术学(含书法篆刻方向等)、艺术设计(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等)、动画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已有108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晚清时李瑞清主持的两江师范学堂 “图画手工科”,这是中国美术教育史上首次开设的新型高等艺术学科。1928年该科成为国立中央大学艺术教育科(后改为艺术学系),由吕凤子、李毅士先后主持教务。1928年徐悲鸿受聘为该科教授,1935年徐悲鸿任主任。徐悲鸿先生倡导新美术运动,坚持现实主义艺术的办学方针,并邀请美术界精英,如高剑父、张大千、陈之佛、颜文樑、庞薰琹、吕斯百、吴作人、黄君璧、黄显之、张书旂、傅抱石、秦宣夫等著名画家先后在此执教,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美术家和优秀的美术教师。同时在办学过程中形成徐悲鸿美术教育体系,这个体系代表了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主流,主导了中国现代美术的创新和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后,该系先后更名为南京大学美术系、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系,1999年改为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目前,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有教授20名,副教授29名,博士生导师10名,硕士生导师38名,教职工共102名,近年来在美术创作、理论研究及艺术设计的开发应用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美术学”是省级品牌专业,“水彩水粉”、“草书艺术”是江苏省精品课程,动画专业在全国高校连续四年排名第一,现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美术学院现有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美术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有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学科教学(美术)教育硕士学位点,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MFA)教育试点单位,是 “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是“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中国玩具协会确定为“中国玩具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并获准为全国首批“玩具设计师”资质认证单位。作为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试点工作院校,美术学院依托雄厚的学科实力,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建立了“徐悲鸿美术教育实验班”。近年来,学院承担8项国家级科研项目,19项省级科研项目,在全国第十、十一届美展中均有作品获奖,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高校以及国内相关研究院(所)、企业建立教学、研究、实践合作关系,先后有5批在校学生分别赴俄罗斯、美国、加拿大进行互认学分的短期驻学,各专业面向海内外招收本科生、研究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有优美的教学环境与完备的教学设施。在随园、仙林校区有独立的美术教学楼,两区各有一个新型展览大厅。美术学院图书资料室现有中、外文书籍4.5万余册,各类期刊210余种。美术学院珍藏有徐悲鸿先生当年从法国带回来的一批大型写生石膏像。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设有7个系,7个研究所,5个实验室和2个中心,分别为中国画系、西画系、艺术设计系、摄影与媒体艺术系、书法系、史论系、动画系,美术教育研究所、徐悲鸿研究所、美术学研究所、雕塑艺术研究所、陶瓷艺术研究所、影像文化研究所、设计艺术研究所,摄影与媒体艺术实验室、动画实验室、陶瓷艺术实验室、雕塑实验室、玩具实验室,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有4个专业,15个专业方向。目前在校本科生有1072名,硕、博士研究生470名,以及韩国、法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留学生。
(一)培养目标
专业名称 | 培 养 目 标 | 就 业 去 向 | |
美术学(师范)(徐悲鸿美术教育实验班、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雕塑方向) | 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具有一定开拓能力的美术学师资。 | 中、高等学校美术教学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其他教育工作者。 | |
艺术 设计 | 装饰艺术设计方向 | 培养学生掌握装饰艺术设计基础和专业知识,并能适应装饰艺术和公共艺术设计的需要。 | 从事装饰艺术、公共艺术设计、创作和研究。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 | 具有一定艺术设计、调研、策划、开发、谈判、管理及研究能力,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 从事企业产品装潢、广告、品牌推广工作;从事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的研究与开发设计;从事一定的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的教学工作。 | |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环境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 从事设计院、规划院、房产开发公司以及各装饰公司、设计公司、园林公司、广告公司的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工作;从事一定的环境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教学工作。 | |
展示设计方向 | 培养对展示设计所涉及的空间、造型、色彩、材料、制作工艺、多媒体以及声光电等手段具备很强的综合运用能力的复合型高级艺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 | 具有展示设计特长的专业设计师,能够从事社会、文化、科技、政治、经济、贸易等各种宣传推广活动的展示策划,同时也可到经济主管行政单位宣传部门及各展示公司、展示场馆部门就业。 | |
陶瓷艺术设计方向 | 培养具有陶瓷艺术设计、制作及生产、经营、调研、管理开发等多方面的才能,并具有现代陶瓷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 从事陶瓷艺术设计与开发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教学工作,从事陶瓷制作与管理工作。 | |
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 | 培养具有研究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规律能力以及掌握相应的工艺技术和实践经验能力的综合专业型人才。 | 从事服装公司及服装企业的设计、技术管理、营销工作;从事模特经纪公司、新闻媒体、广告部门及展览公司等领域的表演及策划工作;从事高校及中等专科学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教学工作。 | |
美术学(师范) (书法篆刻方向) |
全面系统地掌握书法、书论以及相关的文学和文字知识,具有应用五种书体进行创作的能力和书法理论研究能力,及书法教学能力。 | 从事大、中专院校书法教学、创作及理论研究工作或相关的书法专业工作。 | |
动 画 |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动画设计、制作、策划、创意编辑及研究能力,并具有现代动画设计思维能力和动画实践技能。 | 从事动画的创作,从事商业广告动画设计与开发。从事动画制作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动画设计的教学工作。 |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1年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4年制本科生215名,其中,面向江苏招收4年制本科生100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历 | 科类 | 主 要 课 程 | 专业考试形式 | |
美术学(师范) | 徐悲鸿美术教育实验班 | 四年 | 本科 | 艺术 | 美术史、美术概论、美术教育基础理论、绘画基础、美术表现、工艺基础、美术综合材料与教学等。 | 参加省统考 |
中国画方向 | 美术史、美术理论、素描、工笔花鸟、写意花鸟、工笔人物、水墨人物、山水画、中国画创作等。 | |||||
油画方向 | 美术史、美术理论、素描、油画静物、油画风景、油画人像、油画人体、油画创作等。 | |||||
水彩水粉画方向 | 美术史、美术理论、素描、水彩水粉静物、水彩水粉风景、水彩水粉人像、水彩水粉人体、水彩水粉创作等。 | |||||
雕塑方向 | 美术史、美术理论、泥塑肖像、泥塑人体、公共艺术、浮雕等。 | |||||
书法篆刻方向 | 四年 | 本科 | 艺术 | 中国书法史、书法理论、篆刻史论、楷书创作与研究、行书创作与研究、隶书创作与研究、篆书创作与研究、草书创作与研究、篆刻创作与研究等。 | 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 |
艺术设计 | 装饰艺术方向 | 四年 | 本科 | 艺术 | 美术史、美术理论、装饰基础、中外装饰艺术、壁画、漆画、公共艺术设计等。 | 参加省统考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 | 设计史、设计概论、平面广告设计、编排设计、标志与图形设计、展示设计、CI策划与设计等。 | |||||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设计史、设计概论、室内设计、表现与制作、建筑制图、外环境设计等。 | |||||
展示设计方向 | 人体工程学、构成设计、专业色彩、专业素描、设计原理、展示设计概论、展示视觉表达、展示空间研究、展示工程、展示照明、展示设计系列课程、展示策化与管理、多媒体技术应用、设计调研、设计实践等。 | |||||
陶瓷艺术设计方向 | 设计史、设计概论、中国陶瓷美术史、紫砂工艺技法、陶瓷釉药、陶瓷艺术创作等。 | 参加省统考,同时须加试校考科目“器皿造型设计” | ||||
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 | 设计史、设计概论、服装设计、服装制板、缝纫工艺、形体塑造、形象设计、服装摄影、服装表演与编导、服装市场与营销等。 | 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 ||||
动 画 | 四年 | 本科 | 艺术 | 连环画、动画造型设计、动画背景设计、动画运动规律、FLASH、3DS MAX、动画片制作工艺、后期编辑合成等。 | 参加省统考 |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2011年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及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
1.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校考)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0日(2010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2.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的考生身高要求:男性180cm以上,女性170cm以上,该专业仅面向江苏、山东、黑龙江、辽宁、吉林等五个省份招生。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
1.报考我校美术学(师范类,不含书法篆刻)、艺术设计(不含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及动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江苏省统考);报考我校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的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统考,同时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专业加试;报考我校美术学(书法篆刻)、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江苏、山东两省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并参加专业加试。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的考生须到南京师范大学在黑龙江省所设考点报名、考试(详情请关注bkzs.njnu.edu.cn网站上公布的简章)。
2.上述各专业之间均可兼报,但须分别参加兼报专业的江苏省统考或单独考试(校考)。
3.江苏省统考的专业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由我校在2011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其中报考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的考生,若其美术类统考成绩未达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则校考专业视为不合格)。
上述各专业考试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2011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交纳报名费、考试费,并按所发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2)江苏省统考:
在我校考点考试的考生须于2010年11月20—26日进行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具体工作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1.报到时间:2010年12月10—11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美术学院(原美楼)
3.考试时间:2010年12月12日(不分初、复试)。
4.考试地点: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分考区,设点考试(填报志愿时不受考点限制),统考考点的考试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市和连云港市 扬州大学:淮安市、扬州市和泰州市
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和镇江市 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市和宿迁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南通市和苏州市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5.考试科目:
1)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作参考);
2)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3)单独考试(校考):
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报到时除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2011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材料外,还须携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现场缴费办理报到手续。
1.报到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美术学院。3.考试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4.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点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5.考试专业及考试科目:
考试专业 |
考试科目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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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师范) |
1)临帖(规定字帖) a.楷书 b.行书 |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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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命题创作 a.楷书 b.行书或隶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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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
陶瓷艺术设计 |
1)器皿造型设计(8开画纸)(需自备画板、绘图铅笔、圆规、曲线板、三角尺等绘图工具) |
该科加试满分60分,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统考 |
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 |
1)服装设计(效果图设计,8开画纸) |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只接受江苏、山东考生参加考试,黑龙江、辽宁、吉林等省份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在黑龙江省所设考点报名考试。考生跨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
|
2)形体展示(含才艺表演,可自备伴奏磁带,女生自备高跟鞋、泳装,男生自备泳裤) |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理不限,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按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江苏省统考或单独考试
(校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其中报考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的考生,若其美术类统考成绩未达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则校考专业视为不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其中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的专业考试总分为美术统考得分与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校考得分之和),分别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江苏省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在不同批次,请广大考生注意。
2.以上各专业类别的学费标准均暂定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人民币,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量力报考。
3.报名及考试用的画板、画具、往返路费、食宿一律自理。
4.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5.参加我校2011年美术学(书法篆刻)专业考试的江苏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且有效。其他认可我校2011年美术学院各校考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3598206、83598205、85891505
四、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面向江苏考生)
摄影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一)培养目标
该专业主要培养从事电影、电视、报纸、杂志、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广告媒体影像类工作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在电视台、报刊杂志社等单位从事摄影采访报道、编辑设计等工作,还可以在新闻出版社、企事业宣传部门、广告公司、影视剧制作中心等单位从事专业影像、图片摄制与宣传策划等工作,并能从事摄影教学研究工作和摄影艺术创作活动及大学本、专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1.摄影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15人。
2.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18人。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摄影工作的考生均可报考。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持报名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签发的2011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0日(2010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考试报到:考生持本人身份证、2011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美术学院办理专业考试报到手续。报到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2.考试时间: 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3.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点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4.考试科目:
(1)摄影基础知识;
(2)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赏析;
(3)平面广告设计(图片与文字编排,规定图片与文字,8开画纸;平面广告设计需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绘画工具)。
上述科目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摄影参考书目为:
A.《高等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程》摄影(分册),罗戟、胡中节编著,江苏美术出版社;
B.《影像作品解析》董介人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C.《影像基础知识解析》董介人、周婷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以上参考书美术学院有售。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025-51625588 83598206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上述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分),按所报专业(专业方向)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年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加试的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江苏省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参加我校2011年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考试的江苏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且有效。其他认可我校2011年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3598206、83598205、85891505
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 83598525、83598659、85891680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以上画室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