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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3 来源: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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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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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录取总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规定,贯彻省教育厅、考试院招生工作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认真审核考生档案。

2、面向普高的文、理科、艺术类兼报普通类的学生的注册入学录取规则:

参考“高考语数外三门成绩总和+等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等级加分指4门必测科目中,每一门科目达到A级即加20分,B级加10分,C级以下(含C级)不加分。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1、报考我院美术类相关专业,需要参加美术省统考,在专业分和文化分均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分和文化分总和从高到低录取。

2、报考我院音乐类相关专业。需要参加音乐省统考,在专业分和文化分均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

3、报考我院校考类、联考类相关专业,在专业分合格,文化分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注:凡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艺术类兼报文理的考生,均可通过注册入学的方式申请报考我院的普通类相关专业。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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