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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建桥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3 来源:上海建桥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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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建桥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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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学校在统一招生录取阶段按各省级高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在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分;

2、非艺术类专业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予以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3、学校直接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最低合格要求;

4、在本、专科艺术类考生录取时,设英语单科最低分数线。其中上海生源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外省(市)考生按各省市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均按英语、语文、数学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5、加分政策按各省市教育厅(教委)制定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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