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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3 来源: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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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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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我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实施。学院根据相关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我院在相关省市招生计划的120%。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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