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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贵阳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2 来源:贵阳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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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贵阳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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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我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我院按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顺序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专业安排按本条第三款进行。

3、专业安排及退档: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志愿专业顺序和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下,根据高考相关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4、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1)英语专业要求加试英语口语。

(2)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招生办公室投档范围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按照“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产生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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