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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三明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2 来源:三明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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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三明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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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普通专业录取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分数优先、专业清”的规则录取,即根据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清、专业清”的规则录取,即根据考生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综合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省统考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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