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1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1年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2 来源: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1年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 严格按照广东省高考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 本科考生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文化考试按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本科录取文化成绩上线后,按照艺术单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科专业,术科成绩按照全省艺术联考成绩录取,按照“文化成绩占专业招生成绩的40%,艺术联考成绩占专业招生成绩的60%”的方式择优录取,以上三个专业方向可同时报考。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