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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工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1 来源:浙江工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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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工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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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录取原则:

(1)我校均采用当地省份艺术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

(2)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 =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 + 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3)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4)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75分以上(含75分,按单科总分150分计)

(5)若以上办法与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不符,则以国家教育部文件为准。

(浙江省)录取原则:

(1)我校均采用当地省份艺术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

(2) 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 =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 + 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3)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4)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75分以上(含75分,按单科总分150分计)

(5)若以上办法与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不符,则以国家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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