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5-01 来源: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1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适于外籍考生)
也可进入 清华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
1、录取原则:
(1)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专业:对达到中文写作和通识考试科目规定的最低分数线者,按照素描、速写和色彩考试专业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艺术史论专业:按照中文写作和通识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录取到各专业方向原则:
对于“艺术设计”和“造型艺术”招生专业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总分进行排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中文写作和通识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在第二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两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3、录取时间:2011年6月中上旬,申请者可通过清华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查询入学考试成绩、录取结果和奖学金评审结果。恕不接受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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