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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西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外省)


时间:2011-05-01 来源:江西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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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西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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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在政审、体检及文化、专业校考合格的情况下,根据所报志愿,按综合分(计算方法附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是,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100×5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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