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5-01 来源: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1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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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①我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②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校发给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可在当地招生办公室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③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为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与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相加。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总分+文化课成绩×0.6
④考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专)科录取控制线。
⑤对已通过各省艺术类文化课最低线且专业课成绩前三名的投档考生,给予优先录取的待遇。
⑥不限语种,不限小分。
⑦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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