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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呼伦贝尔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1 来源:呼伦贝尔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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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呼伦贝尔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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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音乐类以我院的专业合格成绩进行折合,美术类以自治区统考成绩折合,按专业课成绩乘以40%与文化课成绩乘以60%之和按志愿清方式录取。
学前教育(蒙语授课)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应专业课合格成绩。录取时采取志愿清方式。

黑龙江、河北、山东、江西的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我院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他省市的艺术类考生承认其专业课联考成绩,若无省市专业课联考则承认其他同层次本科院校专业课合格证。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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