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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南民族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5-01 来源:中南民族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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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南民族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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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全面考核,在专业考试取得我校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各地合格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算综合分(满分200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考生综合分及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分配。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中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专业考试成绩位于我校在各考点前5名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英语成绩放宽到45分,予以优先录取,并在综合分上加5分排队分配专业。

2、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需达到所在省级招办划定合格线。在湖北省由学校自主确定专业合格标准,自主确定文化录取分数线。

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有统一要求,则考生还须达到相应要求。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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