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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洛阳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省外)


时间:2011-03-01 来源:洛阳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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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洛阳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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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美术学、艺术设计(视觉艺术策划与管理方向)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按文化分加专业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2.艺术设计(装潢设计方向、数码设计方向、环境艺术设计方向)、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含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3.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按文化成绩占60%和专业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按文化成绩占40%和专业成绩占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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