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1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1年福建工程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1-03-01 来源:福建工程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1年福建工程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福建工程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

1、报考条件:符合教育部及福建省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规定、且无色弱色盲者均可报考我校。

2、考试科目:1)素描,满分100分;2)色彩,满分100分。

3、录取原则: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福建省: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2)我校组织专业加试的省份,考生综合分=[我校专业加试成绩/200]×60%+[普通高考成绩/高考总分] ×40%。

4、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名和招生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