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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长安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长安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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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长安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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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并合格。录取时,省外考生专业课成绩以我校的考试成绩为准,陕西省考生以省统考成绩为准。

2.山东、湖南、江西、甘肃四省按高考文化课考试总成绩50%加专业课考试总成绩50%比例折合综合分,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省按省招办相关文件执行。

3.新生入学后进行复审,如发现专业、文化水平及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标准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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