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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农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吉林省)


时间:2010-03-01 来源:吉林农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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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吉林农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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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按专业清原则,根据吉林省招生办制定的美术类专业统一录取原则,即: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专业缺额,学校将在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等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也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学校只招收全国统考外语科目是英语、俄语、日语的考生。

4、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和单科成绩限制。

5、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对入学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即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查处,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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