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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深圳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深圳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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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深圳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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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㈠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㈡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在文化课与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以专业考试成绩(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相同者,分别按照素描、色彩单科成绩依次排列)从高到低排序;专业考试成绩排序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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