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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石家庄东方美术职业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石家庄东方美术职业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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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石家庄东方美术职业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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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1、具有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

2、书法篆刻专业录取办法:

(1)我院组织单独测试的省份: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学校专业考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2)我院未组织单独测试的省份:专业成绩承认其它院校的测试成绩,在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高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3、其它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高考成绩与省统考的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考生取得本省统考专业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4、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办法:高考成绩达到本省专科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在此基础上以高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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