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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饶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上饶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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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饶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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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方向)、舞蹈学(体育艺术)各专业录取,考生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统考合格要求,同时还要取得学院在生源省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合格证;

(2)在生源不足或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生源省录取考生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承认生源省统考成绩,并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方向)、和舞蹈学(体育艺术)各专业的录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高招部门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体育艺术)的考生,男生身高低于170cm,女生身高低于160cm者,一般不予录取。

(5)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允许跨专业调整。

(6)对于江西省的艺术考生,我校认定江西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统考的专业成绩。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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