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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景德镇陶瓷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景德镇陶瓷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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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景德镇陶瓷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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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全国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另有专门规定)在政审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结合专业、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原则上高考文化总分≥340分,且语文分≥75分,英语分≥70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以上文化分数线的规定以语文、英语、数学、综合满分为750分,语文、英语和数学各为150分、综合为300分计算。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努力、刻苦学习;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及本科生学士学位证书。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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