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1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1年湖南城市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湖南城市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11年湖南城市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湖南城市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招生面向全国,在有专业考点省份,考生按专业成绩×70%与高考文化成绩×30%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但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我校的合格线,并获得我校颁发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本科二批艺术类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

湖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以湖南省联考成绩为依据,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录取办法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