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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三峡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外省)


时间:2010-03-01 来源:三峡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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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三峡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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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艺术设计、美术学专业录取时按照文化占40%,专业占60%的综合分从高往低录取。对专业成绩在各省报考考生中排名第一、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区)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学校将优先录取。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录取时均按文化过线、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或原单位。

4、有联考合格要求的省份,专业测试若因出现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校考成绩无法采用的,在录取时专业成绩采用省联考成绩。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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