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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湖北师范大学(原湖北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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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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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我校美术类专业及学前教育(美术教育)方向录取规则为文理兼收,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

2、学前教育(美术教育)方向新生进校后,在教育科学学院培养;

3、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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