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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央财经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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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央财经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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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一)获得《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同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生源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

(二)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市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艺术设计(书法)专业考生的语文、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四)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将其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和专业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五)艺术类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招生计划数为0,合格考生仍可报考。录取时将所有招生计划数为0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和专业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预留计划数排序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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