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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赣南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赣南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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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赣南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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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设点考试省份:音乐学和舞蹈学两个专业的考生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专业计算综合分=(专业成绩/200)×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非设点省份:按生源所在省投档成绩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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