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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甘肃省)


时间:2010-03-01 来源:西北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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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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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在国内外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者。

4、美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5、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9】34号文件精神,我校在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时可预留不超过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量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6、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专业方向均使用甘肃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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