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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央财经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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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央财经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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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程序:

(一)根据我校专业考试结果提出拟发放合格证书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最终名单。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的同时,及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省招办审核公示。

(二)公示无误的考生,我校将寄发《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三)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比例为招生计划的4倍。

(四)考生必须取得《中央财经大学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根据生源地省、市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省、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

(五)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市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将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六)文理科单独划线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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