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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西安石油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西安石油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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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西安石油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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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美术类山东、陕西考生专业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统考合格线,音乐类甘肃、河南、山西、河北、湖南、安徽、四川考生专业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统考合格线),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间平衡,按照如下原则录取:

1.美术类专业:

陕西省广告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业按省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均按文化课成绩占40%、专业课成绩占60%合成后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

陕西省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均按文化课成绩占30%、专业课成绩占70%合成后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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