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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黄淮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黄淮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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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黄淮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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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美术学专业: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规定要求参加统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根据其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成绩占40%的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动画专业:文化分达各省(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规定要求参加统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城市园林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文化分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规定要求参加统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根据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4)艺术设计(建筑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文化分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规定要求参加统考,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的考生,根据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5)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规定要求参加统考,我校按相关音乐类加试成绩,音乐学专业根据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成绩占40%的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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