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01 来源:安康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0年安康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安康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陕西省,美术学、艺术设计的专业课成绩,省招办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
2.学前教育专业: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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