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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东华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东华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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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东华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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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我校是享有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自主权的单位,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合格线,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在此基础上方可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中日合作)、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等专业: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对于上海市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上海市专业统考成绩;对于其他省(区、市)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按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满分的40%。

4、凡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名位居前20名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我校规定,优先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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