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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北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湖北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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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北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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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办法: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且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

(2)对校考专业成绩特别优秀(投放各省计划总数的前10%)、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受外语单科成绩限制)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电子档案若投进我校,我校视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方面的情况予以优先录取。

(3)对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投档考生,我校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但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校考专业成绩×60%+省联考成绩×40%)+高考文化成绩

(4)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考生进校后再进行双向选择确定专业方向,实行分流培养。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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