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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内江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省外)


时间:2010-03-01 来源:内江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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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内江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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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制定的艺术类文化考试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未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表演(舞蹈表演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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