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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甘肃省)


时间:2010-03-01 来源:西北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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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甘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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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专业方向、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在国内外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者。

4、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即艺术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各专业。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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