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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南科技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湖南科技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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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南科技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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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原则:

1、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颁发数不超过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数的5倍,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按此原则划定;我校组织艺术专业考试将统一按各省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不采用按专业分别划线;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类任一专业。

2、由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的省份,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由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50%的相加而得。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3、我校美术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按统一成绩标准划定,不分专业划线。校考美术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我校艺术类(美术)各专业,并以高考填报专业志愿为专业录取依据。

4、体检限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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