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01 来源:江苏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0年江苏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江苏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报考我校的河南、浙江、山东、安徽、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同时,考生还需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江苏省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3.进档后,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以文化成绩(含数学)加专业成绩(江苏省考生为省统考成绩,省外考生为校考成绩)计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同分考生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未提供专业志愿或仅有一个专业志愿的省份,按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其中,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另行公布(见江苏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4.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工业设计专业。
6.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7.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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