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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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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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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我院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的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进行录取(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文两科高考分数均及格)。在录取过程中尽量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我院对此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从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我院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语种考生也可报考英语专业,但没有英语基础就读英语专业十分困难,因此凡所学外语不是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我院英语专业。报考英语、日语、德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口语测试并及格。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但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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