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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工商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10-03-01 来源:浙江工商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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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浙江工商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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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各省(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的精神,我校对浙江省以外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对取得专业校考合格证(不需参加校考的取得当地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文化成绩上所在省(直辖市)分数线,且英语高考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实行按志愿以综合分排序(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新生录取采用计算机二次投档,专业级差分为综合分2分。排序中综合分相同的,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择优录取。如遇英语成绩合格生源不足时,在先行锁定英语单科合格考生录取结果后再适当降低英语单科合格线(按5分一档降分)至额满为止。上述英语单科成绩按满分150分制计,若满分不为150分的省(直辖市),其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按满分150分制折算后再衡量是否符合标准。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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