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02 来源:西北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09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也可进入 西北师范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 人数 | 学制 | 招生范围 | 备注 |
050401 | 音乐学 | 文理兼收 | 40 | 四年 | 甘肃 | 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 |
050403 | 音乐表演 | 文理兼收 | 100 | 四年 | 甘肃、山东、湖南、河北、内蒙古、河南、安徽、江西 | 使用我校单考成绩 |
050409 | 舞蹈学 | 文理兼收 | 50 | 四年 | 甘肃、山东、湖南、河北、内蒙古、河南、安徽、江西 | 甘肃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其它省份使用我校单考成绩 |
050406 | 美术学 | 文理兼收 | 66 | 四年 | 甘肃、山东、湖南、河北、内蒙古、安徽、江西、河南、山西 | 甘肃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其它省份使用我校单考成绩 |
050408 |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 | 文理兼收 | 25 | 四年 | ||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 文理兼收 | 25 | 四年 | |||
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方向) | 文理兼收 | 25 | 四年 | |||
050404 | 绘画(中国画方向) | 文理兼收 | 20 | 四年 | ||
绘画(油画方向) | 文理兼收 | 20 | 四年 | |||
050420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理兼收 | 60 | 四年 | 甘肃、河北、山西、陕西、湖南 | 使用我校单考成绩 |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 | 文理兼收 | 20 | 四年 | 甘肃、山西、陕西 | 使用我校单考成绩 |
注: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专业报名和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 招生专业 | 报名时间 (2009年) |
考试时间 (2009年) |
报名地点 |
甘肃 | 音乐学 | 1.10—1.11日 | 1.12-1.18日 |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大院内) |
音乐表演 | ||||
舞蹈学 | 1.17日 | 1.18-1.19日 | 西北民族大学舞蹈学院(校本部) | |
美术类 | 1.7—1.8日 | 1.9日 |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大院内) | |
广播电视编导 | 3.19—3.20日 | 3.21-3.22日 | 西北师范大学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大院内) | |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 | ||||
山东 | 音乐表演、美术类、舞蹈学 | 2.17—2.18日 | 2.19—2.20日 | 潍坊市招生办公室 |
河北 | 音乐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 | 2.24—2.25日 | 2.26—2.27日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
美术类 | 2.24—2.25日 | 2.27日 | ||
内蒙古 | 音乐表演、舞蹈学 | 1.15—1.16日 | 1.17-1.18日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美术类 | 1.12—1.13日 | 1.14日 |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
河南 | 音乐表演、舞蹈学 | 2.19—2.20日 | 2.21—2.22日 | 郑州市106中学(郑州市铁六中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美术类 | 2.19—2.20日 | 2.21日 | ||
湖南 | 音乐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 | 2.14—2.15日 | 2.16-2.17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
美术类 | 2.17—2.18日 | 2.19日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 | |
陕西 | 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舞蹈学 | 2.6—2.7日 | 2.8—2.9日 | 西安工程大学(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
山西 | 美术类 | 2.6—2.7日 | 2.9日 | 太原师范学院(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广播电视编导 | 2.8—2.9日 | 2.10-2.11日 | 山西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太原市五龙口街118号) | |
安徽 | 美术类 | 2.11-2.12日 | 2.13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
音乐表演、舞蹈学 | 2.11-2.12日 | 2.13-2.14日 | ||
江西 | 美术类、音乐表演、舞蹈学 | 3.9—3.10日 | 3.11日 | 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
注:招生专业中美术类指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各专业方向。
三、考试内容
(一)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
1、甘肃考生: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专业均使用甘肃省统考成绩,考试科目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速写(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绘画、艺术设计专业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2、甘肃省以外考生:美术类(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专业)各专业考试科目统一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总分200分。
(二)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1、音乐学专业使用甘肃省音乐统考成绩,总分100分。
考试科目 | 所占比例 | 说 明 |
主科 | 60% | 考生可从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三科中任选一科。声乐主科分美声、民族、流行、原生态四种唱法,美声及民族唱法考生在规定的200首曲目中任选一首演唱(曲目见http://www.nwnu.edu.cn/Article.do?id=2502);器乐主科分键盘乐器和非键盘乐器,键盘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独奏曲一首(中外不限),非键盘乐器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中外不限);理论作曲主科采用笔试。 |
视唱 | 10% | 现场评分 |
乐理常识 | 10% | 闭卷笔试 |
听音记谱 | 20% | 闭卷笔试 |
2、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为:①主科(占80%),考生可从声乐、器乐、数字音乐(电脑音乐)三科中任选一项。声乐演唱歌曲一首,甘肃考生不能重复音乐学专业所演唱的曲目;器乐演奏乐曲一首,练习曲与中外乐曲均可;数字音乐笔试和声基础、作曲,常用音乐软件操作,并加试钢琴。②听音记谱(占20%,甘肃考生以音乐学统考成绩为准),总分100分。
(三)舞蹈学
甘肃考生:舞蹈学专业考试内容为:基本功测试(30%);民族民间舞(30%);个人技巧展示(20%);自选舞蹈节目片段表演(20%);总分100分。
其它省份考生:舞蹈基本功(60%),自选舞蹈节目片段表演(40%),满分100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面试(满分30分)
(1)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1分钟,满分5分。
(2)命题故事(现场抽题):考生根据命题要求编讲故事,时间不超过3分钟,满分15分。
(3)回答考官提问:考官根据考生相关情况提问,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10分。
2.笔试(时间180分钟,含电视作品放映时间。满分120分)
(1)文学艺术常识、广播电视知识:满分20分。
(2)材料分析:根据提供的背景材料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背景材料为从报刊上摘录的有关人或者事物的客观报道,字数不少于1000字,满分50分。
(3)电视作品分析:节目长度15分钟左右,观看作品后写出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电视作品分析,满分50分。
专业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50分。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
1.初试(满分100分)
(1)自我介绍(含形象气质考察):时间不超过1分钟,满分40分。
(2)朗读指定稿件(含语言能力考察,现场抽题):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60分。
考生初试成绩合格方能参加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专业考试最终成绩。
2.复试(满分150分)
(1)朗诵自备文学作品: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30分。
(2)朗读指定稿件(现场抽题):时间不超过2分钟,满分60分。
(3)即兴评述(现场抽题,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时间不超过3分钟,满分60分。
考生复试成绩为专业考试最终成绩。
四、其它事项
(一)学费标准
美术学、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4500元/年;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绘画、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含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按甘肃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二)考试费用
按照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标准执行。
(三)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和外语单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类(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及专业方向、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总分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专业课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的考生,考生文化课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舞蹈学专业因教学需要,按男、女公布计划,分别划线录取。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及其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在国内外重点刊物上发表作品者。
7、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即艺术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各专业。
8、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按以上原则参加录取。
(四)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nwnu.edu.cn
E-mail:jiaozb@nwn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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