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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时间:2009-03-02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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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也可进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一、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培养方向 年度招生计划 学费 (元/年) 专业咨询电话
050412 表演 节目主持人 60 19500 0756-6126864
050423 影视学 影视戏剧文学创作、影视编导、影视摄制 120 16500 0756-6126864
110310 文化产业管理 会展策划与经营、影视制片、文化经纪人 70 16500 0756-6126559
050408 艺术设计 动态影像设计、广告传媒设计、出版物印刷设计、多媒体网页设计 260 19500 0756-6126121转501  

二、报名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点击进入系统) ——现场验证——现场缴费——领取准考证 备注: 1、报名网址:(http://zsb.bnuep.com)。 2、验证资料:报名表、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考生参加户籍所在省份高考报名后由各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的《XX省(市、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 3、考试费用: 100元/每试(表演、影视学、文化产业管理);200元(艺术设计)   三、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成绩要求

专业名称 省份 专业考试要求
影视学 海南、吉林、安徽、山西、山东、天津、黑龙江、内蒙、广西、北京、广东、福建、青海、宁夏 校考
四川 联考
河北、辽宁、河南、江西 联考合格基础上加试校考
表演(节目主持人) 吉林、安徽、山东、天津、内蒙、北京、广东、福建、青海、宁夏 校考
四川、山西 联考
辽宁、海南、河南、江西、河北、广西、黑龙江 联考合格基础上加试校考
文化产业管理 河北、海南、吉林、安徽、山东、天津、黑龙江、内蒙、广西、北京、广东、福建、青海、江西、河南、辽宁、山西 校考
四川 联考
艺术设计 山东、四川、海南、广西、辽宁、河南、天津、吉林、黑龙江、宁夏 联考
内蒙、广东 校考
河北、江西、安徽、北京 联考合格基础上加试校考

2、考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名称 考点城市 报名地点 联系人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表演(节目主持人) 影视学 文化产业管理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楼大厅 雷老师 15916255510 2月2-3日 2月4-8日
青岛 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山海关路19号) 2月8-9日 2月10-12日
珠海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励耘楼A310 2月16-20日 2月21-22日
艺术设计 珠海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国际传媒设计学院 徐老师 13326663523 2月13-14日 2月15日
南昌 南昌十八中 2月19-20日 2月21日
北京 北京电气工程学校 2月22-23日 2月24日
北京 中央工艺美院附中 2月26-27日 2月28日

3、   考试内容及分值

专业名称及总分 试别及分值 内容及要求
表演(节目主持人) (总分300分) 初试(100分)(面试) 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声乐、舞蹈、曲艺、器乐等个人特长演示)
复试(100分)(面试) 指定作品朗读和评述
三试(100分)(面试) 现场话题讨论或模拟主持(主考老师出题,考生即兴发挥,时间三分钟内)
影视学 (总分300分) 初试(100分)(面试) 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
复试(100分)(面试) 编讲故事。考生依据实物展示、看图领悟、成语连接等,进行现场描述和表演,要突出故事性、观赏性和表演性。
三试(100分)(笔试) 1、   文艺常识(30分):以填空、简答等形式回答 “文艺常识”方面的有关问题。 2、   影片评析(70分):现场观摩影片并撰写影评, 1500字以上。
文化产业管理 (总分300分) 初试(100分)(面试) 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
复试(100分)(面试) 即兴能力测试——命题集体小品表演
三试(100分)(笔试) 文化基础知识(分);方案策划(分)
艺术设计 (总分100分) 1、结构素描(50分)。 2、视觉创意表达(50分)。

四、录取原则

1、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

2、影视学、文化产业管理、表演采用“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加权计算“综合成绩”的方式择优录取。

●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影视学专业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750分进行折算)占50%、文化考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具体算法是“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750分进行折算)×50%+“文化考试成绩”×50%。

● 表演专业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750分进行折算)占70%、文化考试成绩占30%计算“综合成绩”,具体算法是“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按750分进行折算)×70%+“文化考试成绩”×30%。

● 在专业考试要求联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联考成绩。

● 在专业考试要求校考或联考合格基础上加试校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校考成绩。

● 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其“专业考试成绩”为准,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 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按照省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 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按照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 在省联考合格基础上加试校考的省份,按照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4、健康标准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毕业证书:修满本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名称具印。

● 学位证书: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申请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六、其它

1、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2、已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项目等助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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